一、申請人資格:大學部四年級學生一名及碩士二年級學生一名,專業科目或學術研究成果表現優異者
二、獎勵名額:大學部每系各一名,碩、博士班每系一名
三、獎勵金額:依學校每學年獎學金預算分配後處理
四、申請日期:4/23(五)前 繳交給餐旅系劉助理
五、申請說明:
(1)申請標準: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不得低於 80 分,且勞作成績平均不得低於75 分或名列該班前百分之五十
(2)申請應備資料:
- 大學部申請人應備妥歷年成績單和系主任推薦函,具研究論文或專題討論論文者佳,以專討論文申請者請先與指導老師討論後再提出
- 碩、博士班申請人應備妥已發表之研究論文文件、指導教授及主任之推薦函
六、其他相關規定:若申請人平均成績同分,則同分參酌方式將提送系務會議評選委員審核之
獎學金申請內容請洽 劉助理 37707
附件檔案:東海大學學生學術成果獎學金辦法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