修業學分規定

修業總學分數應達128
  • 『基礎必修課程』學分數應”等於 “16 學分數。
  • 『通識必修課程』學分數應”大於或等於” 12 學分數。
  • 『本系必修課程』學分數應”等於” 57 學分數。
  • 『選修課程』學分數應”大於或等於” 43 學分數。(其中至少22學分須為餐旅系開設之選修課程)


選課說明

入學

學年度

基礎必修16 通識必修12 系必修57 選 修43(系選修至少22學分+一般選修 ) 畢業總

學分數

115 16學分(.英文.AI .體育) 12學分(人文.社會.自然.永續2) 57學分 43學分  系必選:12學分 128學分
 系選修:10學分
 一般選修:21學分
114 16學分(.英文.AI .體育) 12學分(人文.社會.自然.永續2) 57學分 43學分  系必選:12學分 128學分
 系選修:10學分
 一般選修:21學分
113 16學分(.英文. AI .軍訓.體育) 12學分(人文. 社會.自然.永續1) 57學分 43學分  系必選:12學分 128學分
 系選修:10學分
 一般選修:21學分
112 16學分(.英文. AI .軍訓.體育) 12學分(人文. 社會.自然.永續1) 57學分 43學分  系必選:13學分 128學分
 系選修:9學分
 一般選修:21學分
111 16學分(中文.英文. AI .軍訓.體育.勞作) 12學分(人文.社會.自然) 57學分 43學分  系必選:12學分 128學分
 系選修:10學分
 一般選修:21學分

備註1:軍訓國防課程從114學年度起,從基礎必修改為一般選修。

備註2:選修43學分中,系專業選修至少需修滿22學分(含系必選),一般選修21學分可以是:餐旅系選修通識12學分以外的學分其他外系課程

備註3:「系必選」為必須修課的選修課程,若沒有通過可不用重修,學分計算歸屬於系選修。
Ex:廚藝基礎3、宴會管理實務3、節慶活動規劃3、餐旅研究方法3、(餐飲營養學實驗1),皆為【系必選】課程。

 

選課說明
  1. 校共同基礎必修:中文.英文.體育. AI,共計16學分。
  2. 通識有四大領域,永續實踐必修,人文、自然及社會三領域各一門課,至少修習12學分。
  3. 餐旅系專業必修共計57學分,系選修至少22學分,總畢業學分數需達128學分。
  4. 餐旅系必修課程,學校系統會自動帶入,無需自行加選,如當學期不選修請自行退課。
  5. 餐旅系課程,如需人工加退選 ( ex:網路沒選到課、單雙號換班 ),請到系辦影印或系網頁下載「人工加退選單」經老師簽名送教系辦加退選。
  6. 選修外系課程或通識課程,請到該單位辦理加選,餐旅系無法加選。
  7. 【中文】、【體育】請務必於第一階段網路選課,第二階段不開放網路選課,若沒有選到則需到中文系或體育室才能加選。
  8. 每學期修課學分數:最少12學分,最多不高於28學分,低年級不可修高年級課程。
  9. 餐旅系日文必修課,開放第二外語(ex:法語.韓語.德語…)單一語言修滿6學分,可抵免必修課程:日文(一)3學分+日文(二)3學分。
  10. 大一英文分級測驗:統一於新生大學入門期間辦理分班測驗。
超修及低修
  • 大一至大三修習學分最低12學分,最高28學分。
  • 大四修習學分最低9學分,最高28學分。
  • 修課低於最低學分數者,須填寫【選課未達規定學分確認書】。低修需自行負擔未達學分下限之相關權益損失(例如無法進行成績排名、獎學金申請及停修申請…等)。
  • 超修若超過28學分,須經系主任同意及教務處核准。
停修
  • 課程學習狀況不理想,經授課教師同意且符合停修申請的申請條件及規定,皆可於限定期間內辦理停修。
  • 於學生資訊系統線上填寫「停修申請單」送出申請,印出紙本並完成簽核(授課教師、系主任)後,送至註冊課務組審核。
  • 每學期至多2門科目,且停修後之學分數不得低於該學期應修最低學分數。大四9學分、大一~大三12學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