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請資格: 1.大學部四年級,申請人應備妥成績證明和系主任推薦函,有學術發表尤佳。 2.碩士班二年級,申請人應備妥研究成果(發表尤佳)之相關文件、指導教授及系主任之推薦函。 3.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不得低於80分,且勞作成績平均不得低於 75分或名列該班前百分之五十。
申請資料敬請於4/22(一)繳交至餐旅系辦公室 劉助理 37707
附件檔案:農學院學生學術研究成果獎學金實施細則 附件檔案:附件1東海大學學生學術成果獎學金辦法 (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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